戀人之間具有破壞性的爭吵,具有下列特質: ●單挑對方毛病,從不自我反省。 ●情緒失控時,連言語也失了分寸,傷及對方最基本的自尊心。 ●提出問題,卻不解決問題。 ●動不動就說:「分手吧!」但仍繼續在一起糾纏、折磨。相濡以沫,只因為害怕寂寞。 什麼樣的爭吵,可以在破壞中建設呢?應該具有下列條件: ●雙方都有共同面對問題的誠意,也有可達成協議的空間。 ●每次吵架之後,都有個具體的收場。有共識、也有行動方案。 畢竟,有誠意是不夠的,還要彼此努力。 ●道歉。為自己的做錯的事道歉;如果沒做錯什麼,就為自己無意間傷了對方的心道歉。 ●致謝。感謝對方指出問題,幫助彼此一起成長。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總會發生摩擦。感情再好的戀人,也不例外。 學習有建設性的吵架,可以得到比較好的戀愛品質。 就算將來仍然協議分手,也會是一個漂亮的句點,彼此祝福。 相對地,只有破壞、沒有建設性的吵架,終日吵吵鬧鬧,不論繼續勉強在一起或翻臉離去, 最後,頂多得到一個難看的逗號,都是兩敗俱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