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剛跟同事去ktv瘋狂一下,有好一陣子沒唱了,唱一唱感覺還不錯,只是身邊還是有閃光彈的存在(按新說文解字:閃光彈乃情侶是也),看著旁邊女生很high的脫下鞋子在沙發上邊跳邊唱,我的記憶又被拉回從前,不禁讓我露出微笑,真是熟悉的場景阿.分手兩年了,妳過的好不好,現在的我依然沒有勇氣打電話給妳,怕會影響妳的生活,我期待知道妳的消息,只是,不知道可以從誰探得.今夜,想妳.....,今晚的妳睡的好嗎?妳身邊的人對妳好嗎?妳還是那樣小孩子氣嗎?這些問號,看來今晚我是得不到解答囉!也許我們真的就像是這句歌詞,為分離而相識吧!?[:u]妳一定要幸福,不要讓我覺得我當初放手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