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教你一些事情嗎??我之前被網路詐騙 現在檢方寄了判決書說 我匯款的帳戶持有人不起訴處分 那我該怎麼辦呢??那是不是就沒機會要回所匯的款項呢??" 檢察官寄了判決書給妳?判決書是法官才有製作的權責!!! 檢察官就刑事案件--偵查終結後 只能起訴 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 刑事案件 原則上 必須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被害人委任律師直接提起自訴後 案件 才會繫屬到法院 才會由法院的刑事庭法官作出 形式和實體判決--例如有罪科刑或無罪判決!!! 告訴人接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後 可以在七天的法定不變期間 內 透過原地檢署檢察官 向管轄的高檢署檢察長聲請再議! 若聲請再議 被高檢署檢察長處分駁回後 可以委任律師 向管轄的法院 --聲請交付審判! 帳戶持有人 確實可能不知情 有關詐騙集團詐騙妳的犯罪事實 尤其是遺失帳簿和印章時 此時 必須找到詐騙行為人--也就是詐騙集團 才有可能向他們求償 不過 縱使帳戶持有人刑事上不夠成犯罪 --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為原則 過失犯的處罰 以刑法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仍有可能構成民事的侵權行為--只要他有過失 仍可向他求償 實務上 檢察官或法官常以共犯--幫助犯起訴他們或將他們判刑 特別是他們把帳戶借給 租給或賣給詐騙集團 當他們的人頭時!!! ps.1 提醒網友 別為了區區幾千元或小錢 把帳戶賣給或租給詐騙集團 否則 你不但要負起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的刑事責任 還要負起侵權行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ps.2 法律其實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懂法律可以避免誤蹈法網,還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有空 請大家看看日記 ps.3 多看看新聞和報紙--更要看獨孤求敗的日記 避免受騙--別再匯錢給詐騙集團 也可以避免誤蹈法網 祝福大家聖誕節快樂!!! Merry Christmas!!! --to all of you and ice!!! Take good care of yourself!!! By the way--不!應該說 last but not the least I hope all your dreams will come true in the coming year!!! 也祝福所有人 在即將到來的一年 心想事成 美夢成真!!! 要努力讓自己幸福喔!!! 很久沒有和愛人吃耶誕大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