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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愛情公寓找愛情?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1.01.01  天氣:  心情:
獨孤求敗上愛情公寓打廣告?別門縫裡看人!!!
在奇摩交友的六;七年,免費答覆網友法律問題--用公開留言的方式 遠超過數千人次
用電話免費答覆過法律問題的網友 也有好幾百人!
當然也幫網友打過存證信函,民刑事訴訟和非訟事件
以及行政事件的司法書狀 和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
必要時,也會幫網友到法院或檢察署開庭!
獨孤求敗沒那麼愛錢生活中也不缺錢!
有所為,有所不為!
上網不是來打廣告,或招攬業務賺錢的!
柔亦不茹,剛亦不吐!

其實 獨孤求敗上網的最主要目的--敎網友重要的法律知識
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誤蹈法網--你知道上網賣一盒酒,可能被行政機關裁罰13萬元嗎?
網友懂法律,也能幫助他人
以及評論時事--痛批那些無恥的政客和散佈謠言,顛倒是非的濫名嘴和媒體!
交友?當然也希望!!! 只是
獨孤求敗比較希望的是認識
能成為現實生活中知己好友的網友
致於愛情?一切隨緣!
結婚?我老媽很急!常常嘮叨...
獨孤求敗從來不排斥婚姻!
也越來越嚴肅看待這個課題!!!

ps.
有關網友所問的法律問題 post 相關重要的法律條文
--其實 很多網友的法律問題和相關條文
在奇摩交友的日記上 我就談過
--網友有空可以看看我以前的日記!!!
--先看看我的自我介紹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四、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
    追之行為。
五、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
    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第3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遇有上開家庭暴力時 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和第12條
以書面向管轄法院的民事庭聲請民事保護令!

若有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
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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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06 08:18
他, 50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5 21:21
她, 57歲,Pennsylvania,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5 16:10
他, 50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4 14:24
她, 57歲,Pennsylvania,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15 07:08
他, 58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11 11:23
她, 49歲,新竹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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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3 21:37
她, 58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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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3 19:09
她, 57歲,Pennsylvania,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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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2 11:48
她, 57歲,Pennsylvania,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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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1 20:15
她, 45歲,台中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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