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二)的晚上七點,我一樣跟平常時間準備下班,就在我騎車騎到新莊中正路特力屋那個路口時,我發生車禍了.. 我被一位青少年後面還載著一位女生闖紅燈從左邊切過來右邊,可能切進來角度太大,碰撞到我的機車左邊車身,我當時還在行進間,被他這麼一碰撞我當場摔車,那個人機車沒摔倒,竟然給我加速逃跑...
當時的我眼鏡也摔斷成兩半,手機也從口袋裡飛出來摔壞掉,我穿的一件背心也是左半邊都磨破掉,這些都還好,我的左臉上面當時撞到地上結果就有點瘀青腫起來,左手臂多處創傷,其中有一處傷口有約8公分左右的撕裂傷,鮮血一直流,右手也有幾處的創傷,後來約過了五分鐘,警車,救護車都來了,我就被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了,這是我從出生到現在第一次坐上救護車..
老天有眼,好在當時我後面有一位騎士幫我追那位造事逃跑的機車車號,就因為有了這個車號,讓警察可以在四天後抓到那位年青人,9月12日(六)的晚上約8點半,楊警員打電話給我說那位造事逃跑的機車車主找到了,請我晚上九點半到警局,於是我媽,我舅舅跟我姐夫都陪我去警局,到了警局,那位年青人的父親先到警局,對方還找了一位民意代表來,後來楊警員過來跟我說那位造事逃跑的年青人現在才17歲,又多一條罪,無照駕駛,警察本來是要準備把案子移送到法院,對方父親表示有誠意想和解,希望給他兒子一次機會,他也是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就不在,看那年青人頭髮染成金色,穿著也是很時髦的,看來也是一位愛玩的年青人...
後來,我家的人討論了一下結果,告訴對方說三萬和解,這時他父親請來的那位民意代表就表示說,我們提出的和解條件三萬不合理,當時我聽了火氣又上來,很大聲的對那位民意代表說,是要我被撞死這才算嚴重嘛...
我也跟他爸說,今天你兒子騎車逃跑又加上無照駕駛,光是這2條罪名就能讓你兒子被判刑和罰款了,我姐夫這時也很大聲的說,那就請警察直接將本案送上法院,對方沒誠意想談,我們就不勉強,正當我們起來準備走人時,那位民意代表跟我們說,請我們等一下,他跟他父親商量一下,後來,對方父親表示,三萬元是真的太多了,他希望可以在減一些,後來我姐夫說,那就賠兩萬五現金當場大家簽字和解,我們是給你兒子一個重生的機會..
對方父親這時表示同意,就兩萬五和解,那位原本說話很嗆的民意代表一聽到我姐夫是在財政部上班,馬上跟我姐夫握手,表示這都是個誤會,我看那民代是怕我姐夫去查他的稅吧..
後來,就在調解委員會的人員到場,大家單子填一填雙方簽名,對方父親也用紅包袋裝了現金兩萬五千元整,親手交給我,這件案子就這麼結案了,要離開時,那位民代還幫我們開車門在一次跟我姐夫握手...噗~~真是個(臭俗啦)台語..
經過這次的事件,我很慶幸自己能找到對方並且事情圓滿解決,當然,更要感謝那位路人幫我記下車號,還有我姐夫連續兩天陪我到警局做筆錄,也感謝我媽,我舅舅對我的愛與關心,在一次的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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