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問我這個問題:情人之間,分手之後就該放手。但是有些舊情人就是不肯輕易罷休。分手而不放手,大概下列幾個可能的原因:1很單純地只是「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2有操控別人的慾望,喜歡賞握全局,永不放手。3想利用感情的殘餘價值,並找機會資源回收。
我想3者都不是,當初分手是我提的,她要複合我拒絕了,分手後有次生病她室友剛好不在,請我送她去醫院,我在醫院陪她到凌晨4點,期間她要我再抱她,我婉拒了,因為送她來是基於朋友的道義,她室友來了我就離開。也沒有聯絡,直到她當保險業務員,問我有沒有防癌險才又聯絡上,這期間已歷經5年囉。(所以1.2去掉,即使是當朋友也絕不會是在剛分手時),這次也是她打給我問我要什麼年曆,我與她閑聊新婚如何才得知的,不過從那通電話起到現在我也沒打任何的電話給她,畢竟該講的一次就夠。所以3也去掉^^ 分手這2字是很沉重也是需要負責的,我說分手整整考慮半年,半年間就是與她不斷的溝通。若不是發生一件事越過我的底線我也不會說分手,但分了我就決不會回頭! 我絕情是因為 如果對不可能在繼續下的的愛情而給對方希望 那就像拿把鈍刀子慢慢的刮 那是最大的無恥
只是當這樣做的時候 其實心裡好痛...
恩恩 因為對感情我是真心的付出 所以分手才會絕情 因為不希望讓對方再受到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