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294367
 *生命練習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性侵疑案翻盤 女自願同歡 3文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又回來這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體內射精 少女告不成性侵
作者: *生命練習生* 日期: 2013.01.24  天氣:  心情:
..體內射精 少女告不成性侵
.-字+字.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24日 上午4:44.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少女小鳳(化名)心情不好,致電周姓前男友哭訴,兩人相約旅社見面,周哄抱並提議「做愛可以舒緩心情」,緊要關頭卻不顧對方反對,在她體內射精,小鳳控告性侵;檢方則認為少女未抗拒做愛,將周某不起訴。

檢稱未抗拒做愛

小鳳警訊時說,去年10月19日晚間,心情不好在臉書上發文,周姓前男友看到致電關心,並說「到『百╳』等我」,相約台北市一處商務旅社見面,抵達時先給櫃檯房錢。

小鳳說,周某入房後,她哭訴4天前被匪徒搶走手機並遭手指性侵,周某又抱又哄,見她大哭,提議「心情不好『做』會比較舒服」,她當下沒想太多,加上服用抗憂鬱藥物,昏昏沉沉間與前男友發生關係。

小鳳說,「做」約10多分鐘,前男友到了緊要關頭,她趕緊表明「不要射在裡面」,對方卻說「可是我想」,接著就在體內射精。

小鳳事後報案被性侵,強調「前面都沒有違反我意願,只有最後射精時違反意願」,周某被傳訊到案否認性侵,警方為求慎重,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小鳳自行前往旅社,還能下樓帶被告進房,做愛時能指示被告「不要體內…」證明意識清楚,也沒反抗,認定周某雖不顧小鳳感受在體內射精,但先前求歡沒被反對,不構成強制性交,加上少女後來撤告,昨將周某不起訴。

..

=============================================================================
最近都想不出要寫啥日記 只好拿新聞來XD"

ㄜ.....怎麼每天都可以看到這種性侵 還是騙財騙色的新聞..現在新聞品質真是低落..



新聞裡的男生 真是他媽的賤...想射完 爽完.....拍拍屁股走人 懷孕你家的事?

不過女生更是賤...亂告一通.....

在此告訴各位女人們..既然敢跟男人作愛...就要有勇氣承擔後果..
常看到很多女生 被對方搞大肚子 不負責任 哭天喊地的一堆 看了真討厭...

妳們有主控權..選擇做了..就不要哭............(女生要愛惜自己)
標籤:
瀏覽次數:605    人氣指數:3005    累積鼓勵:1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性侵疑案翻盤 女自願同歡 3文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又回來這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24 23:25
她, 3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