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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委曲求全
作者: 缪斯女神 日期: 2010.10.01  天氣:  心情:
看了吳玟萱爆料自己小孩被帶走並且一年沒看到

那中心力憔悴朝思暮想的情況~~

這樣心境我可以體會


女人懷胎十個月用盡自己的性命去保護寶寶

在懷孕那一刻就知道如何當媽咪

甚至生產時1/2的危險機率

縱使現在醫學很發達但是難保有突發狀況


為何法律如此輕視不保護女人?

應該說女人才有資格擁有監護權

當然只有少數的女人不具任何資格當母親

但是大部分的媽咪都是盡心盡力

可以說我是一面倒,也是因為我了解當媽咪的偉大

尤其我生寶寶時也是用我性命去賭


要我選擇撫育小孩 我選擇女權至上

應該所有監護權判給母親

父親是輔佐的角色

這樣才可以給小孩真正好的照顧

不該讓女人一直委曲求全

想想看十個月懷胎真的很辛苦

然後就輕易被男方帶走寶寶

太殘忍!!


ps 真該讓法官男人懷孕,這樣他們才能體會那種真正的痛

就不會輕易亂判決和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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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1 15:02
他, 62歲,桃園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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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1 14:57
他, 4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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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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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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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0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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