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到新聞提起: 很多的企業都在放"無薪假" ,而且這種無薪假
在台灣是很普遍,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在實施無薪假或是強制休特休假.
同時也有朋友在問我關於無薪假的看法. 老實說: 我非常不喜歡這種
做法 ~ 因為對員工的權利是完全沒保障 ~
其實企業在旺季時所賺的錢也應該拿一些利潤來Cove淡季所要
支出的費用. 真的不需要那麼多的員工時,乾脆一些直接按照勞工法
來做 ~ 直接資遣給與該有的資遣費 ~ 同時也可以給這些放無薪假的
員工另謀頭路. 而不是每日在家無所事事,也沒有薪水可拿 ~
舉個例子給這些放無薪假的公司參考看看: 在我們這的日本公司-
HONDA 因為日本的大地震,而讓這個車廠公司的原料供應不足,因此
倒致於這個公司必須停工. 所有的員工不但沒有被資遣,還放"有薪假"
近一年,直到原料再補充時,再重新開工 ~
什麼是"有薪假"呢 ? 就是員工放假,薪水照領 ~ 不影響所有員工的
家計生活 ~ 但當重新開工時,因為員工的有薪假所積久的工作時數,
再用加班的方式,慢慢的償還給公司. 讓公司的虧損減少,同時也回復
正確的運作來適應市場所需,贏得利潤所在 ~
這種勞資雙贏的場面,才是真正的企業經營的方針. 因此HONDA
在這裡獲得大家的好評,同時也讓它的生意做的更好. 我想如果在台灣
放這種無薪假的話,那怕好員工的流失及留不住民心呢? 最重要的是:
也讓所有的企業可以渡過淡季的好方式 ~
另一種方式是: 採合約制的方式來雇用員工, 不過通常這些簽約的
員工的薪資是以小時來計算的. 雖然公司不給假日補給,但他們的薪水
卻是一般員工的五倍以上,甚至到幾十倍的都有. 這就是以個人的需要
而去尋求合約的條件,來為自己的收入考量 ~
我個人覺得政府應該拿出實際的方案來阻止"無薪假"的成立. 同時
也是為社會的安定來考量. 如果每個公司都是採用無薪假的方式來
雇用員工的話,那麼每個人的生活都沒有保障. 常期的精神壓抑下,
早晚會出現很大的動亂 ~
可以建議政府來我們這裡參考: 如何的保障基本的工作權外,更如何
的讓社會的福利: 取之於民,也用之於民 ~而不是: 取之於民,棄之於民.
尤其是現在在選舉期間,所有候選人都在喊兩岸政策的口號 ~ 為什麼
不改為: 如何先安內,再來談那些不太可能的對外口號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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