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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便利貼
作者: 星空下的燦爛 日期: 2011.05.19  天氣:  心情:
   愛寓上有位朋友問我:上一任女友和我分手的原因.我想了許久.原因應該是不想再當便利貼吧.認識她時.我是飯店的駐店副理.她是餐飲部門的吧檯.大我一歲.離婚有兩個女兒.不知當為什麼原因.我和她在一起了(曾思考了許久.但真的找不出原因.也許是上輩子欠她的吧)剛開始在一起時.週圍的同事都勸我想清楚.因為我未婚.有不錯的職務和前景.她離過婚還帶兩個小孩.但那時我一點都不介意.相反的.我反而更愛她.也很疼她的小孩.後來我們先後離開那間飯店.我到另一家飯店擔任駐店經理.她到一間泰式餐廳當服務員.
    也許是我太寵她了.她對我的態度開始改變.從溫柔變的強勢.說話也一次又一次的傷到我.但我一直包容她.在她需要我時.我會排出時間去陪她.僅管那時我要管理一整間飯店.自己都忙的昏頭轉向.但是在她覺的我煩時.就避不見面或是不接電話.那時電視上有一部偶象劇很紅.劇名我忘了.我只記薑母島和便利貼女主角.我因為她有在看的關係也迷上這部電視劇.看著看著.我發覺自己真的很像她的便利貼.只是只能說愛情是盲目的.那時的我還未清醒.
    後來我工作的飯店因老闆要我無預警的解僱三名員工.而且不給資遣費.理由是為了結省人事成本.但是那三名員工並無犯任何過錯.而我在接任之初曾對全體員工承諾過.只要大家認真工作.我就要保障他們的工作權.(因為總公司在台北.飯店在宜蘭.我是宜蘭的最高主管.所以有權說這種話).現在老闆要我無任何理由解僱三個人.那我無法對所有員工交待.也無法再帶領其他員工.所以我向老闆表示.如要結省人事成本.那我自行離職.我的薪資剛好是三個基層員工的薪資總合.於是不顧總公司的挽留.我走了.但是我的行為使我的女友非常不諒解.她認為我只顧到員工.沒顧到自己.所以她堅絕的和我分手....
   和她分手後.我一個人從宜蘭回高雄家裡.封閉了自己兩個月.我哭過.我恨過.但我不後悔我離職的決定.因為那是一個對人的承諾和負責.同時.我也告訴自己.在哪裡跌倒.就在哪裡爬起來.在哪裡失去的.就在哪裡全部拿回來.兩個月後..我重新回宜蘭.接掌更大的飯店.更高的薪水.公司配車.於是我回去找她.她也很快的回到我身邊.我發覺這一次回來.她是真的愛上我了.而之前.縱使我每個月在金錢給她協助.縱使我抽再多時間陪她.縱使我再包容她.她都沒愛上過我.
   但是.我發覺自己變了.在我最愛她的時侯.卻被她一再的傷害.在我最失意時.她毅然的離開我.那些往事.早已將我的愛透支一空.我發覺這一次回來.只是不甘心當初失去的罷了.所以我提出了分手.雖然我的心中還有她的存在.但那曾刻骨銘心的愛己隨風消逝.
   現在的我.心中只有想再往上爬.只想再賺更多錢.因為我知道自己不年輕了.雖然心中仍會有愛情的渴望.但是經歷上一段感情讓我知道.該擁有的就會擁有.不該擁有的強求亦無用.同時我也知道自己的弱點.當自己愛上一個人時.就會毫無保留的付出.甚至連工作都會換到她的居住地附近.但我不想再這樣.我也不想再當一個便利貼.雖然我會想結婚.想要有小孩.但我不再會為了結婚而談戀愛.我想當一個被愛的人.我想衝刺我的事業.愛情......是年輕人玩的....我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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