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發生一件非常尷尬的事, 其實這件事會發生, 我那位白目的主管也需要負相同的責任. 當天是因為公司來了位貴賓, 因此大老闆帶著這位貴賓到各個部門去做介紹及認識. 本部門呢, 在上個月時來了一位新同事, 也是位怪咖, 因為不但是太過"無聲"了, 人也非常的不起眼, 好巧不巧的當天該位同事不在公司. 所以當貴賓來到本部門時, 做完毎一位人員的介紹之後, 完全的把這位同事給忘得就像是沒有此人一樣. 場面就已經是尷尬到極點了, 當我那位"白目"的主管說還有此位同事時, 我們的老闆還把她誤認為另外一位同事喔! [:|]
其實我還記得我到一家規模很大的公司時, 我的一位同事有特別的敎我, 妳不只是要和自己部門的同事們關係密切, 妳同時還要去跟其他部門去打交道, 因為一但關係更好時, 當有些什麼"好康"的事, 他們就不會忘記妳, 同時再處理一些事時, 他們也比較會伸出雙手來幫助你, 所以現在只要到任何一家公司上班時, 我都會如此. 因為這樣, 大家才會知道有你這位同事啊!! [;-)]
所以不知道是主管没敎, 還是他自己不懂, 至少已經在工作職場有超過10年以上的人, 都應該知道這樣的道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