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星期天晚上得走七哩的路,繞 過大半個鎮 去印度教的 Hare Krishna 神廟吃頓好料,我喜歡 Hare Krishna 神廟的好料。
就這樣追隨我的好奇與直覺,大部分我所投入過的事務,後來看來都成了無比珍貴的經歷(And much of what I stumbled into by following my curiosity and intuition turned out to be priceless later on )。
我失去了整個生活的重心,我的人生就這樣被摧毀。有幾個月,我不知道要做些什麼。我覺得我令企業界的前輩們失望-我把他們交給我的接力棒弄丟了。我見了創辦 HP的 David Packard跟創辦Intel的 Bob Noyce,跟他們說很抱歉我把事情給搞砸了。我成了公眾眼中失敗的示範,我甚至想要離開矽谷。但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還是喜愛那些我做過的事情,在蘋果電腦中經歷那些事絲毫沒有改變我愛做的事。
我確信我愛我所做的事情,這就是這些年來支持我繼續走下去的唯一理由(I m convinced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kept me going was thatI loved what I did)。 你得找出你的最愛,工作上是如此,人生伴侶也是如此。 你的工作將佔掉你人生的一大部分,唯一真正獲得滿足的方法就是做你相信是偉大的工作,而唯一做偉大工作的方法是愛你所做的事( And the only way to do great work is to love what you do )。如果你還沒找到這些事,繼續找,別停頓。盡你全心全力,你知道你一定會找到。而且,如同任何偉大的事業,事情只會隨著時間愈來愈好。所以,在你找到之前,繼續找,別停頓。(聽眾鼓掌, Jobs喝水)
我的第三個故事,是關於死亡。
當我十七歲時,我讀到一則格言,好像是「把每一天都當成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你就會輕鬆自在。( If you live each day as if it was your last, someday you ll most certainly be right )」(聽眾笑)
每當我連續太多天都得到一個「沒事做」的答案時,我就知道我必須有所改變了。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在人生中面臨重大決定時,所用過最重要的方法。因為幾乎每件事-所有外界期望、所有的名聲、所有對困窘或失敗的恐懼-在面對死亡時,都消失了,只有最真實重要的東西才會留下( Remember-ing that I ll be dead so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tool I ve ever encountered to help me make the big choices in life. Because almost everything - all external expectations,all pride, all fear of embarrassment or failure - these things just fall away in the face of death,leaving only what is truly important )。
現在你們是新生代,但是不久的將來,你們也會逐漸變老,被送出人生的舞台。抱歉講得這麼戲劇化,但是這是真的。你們的時間有限,所以不要浪費 時間活在別人的生活裡。不要被教條所侷限-- 盲從教條就是活在別人思考結果裡。不要讓別人的意見淹沒了你內在的心聲。最重要的,擁有追隨自己內心與直覺的勇氣,你的內心與直覺多少已經知道你真正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have the courage to follow your heart and intuition.They somehow already know what you truly want to become), 任何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聽眾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