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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師生戀~憲法保障戀愛自由!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1.11.05 天氣:
心情:
師生戀~憲法保障戀愛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其實
戀愛自由 屬於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人民自由!
因此
限制人民的戀愛自由
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
且必須有法律
--立法院通過 總統公怖 狹義的法律
的明文規定
所以 依法論法
教育部~
想以行命令限制人民的
戀愛自由~師生戀
尤其是
單身成年男女間的師生戀
其實
是違憲~當然
也違反現行法律的!!!
ps.
第170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ps.1
那...
你覺得已婚男女 有無談戀愛~
婚外情的自由?
婚外情合法?合憲嗎?
阿某猴!
18歲的男生和39歲的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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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1 15:35
她, 43歲,California,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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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4 08:27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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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4 01:18
她, 44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08 02:27
她, 62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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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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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5 09:58
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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