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van.ipimg.com/diary_pic/04/24/06/02/2062404/diary_1010204914m.jpg) 墾丁國家交通大隊警員高盛明,於99年8月23日晚9時34分,駕駛勤務車在恆春鎮恆南路與湖內街口恆春工商旁,當時警車右轉並無開方向燈,將同向行駛黃姓母子機車擦撞倒地,黃女之兒子全身擦傷,黃姓婦女被機車壓住重傷,該高姓警員下車一臉無關緊要態度,事後該員警竟置之不理,也無探視傷者之動作,傷者家屬前往黃姓員警服務單位找人該黃姓員警避不理會,身為人民保母,又是交通執法人員,之法犯法,態度傲慢,令人唾棄,望請有關單位自清,誠意出面解結有關事宜,本案將函呈各有關單位,並請正義人士站出來共同譴責如此惡劣的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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