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覺得我們這一代的父母真被教養孩子這件大事嚇著了,因為孩子們有任何問題,結論多半是“父母親應該負責任”。於是我們兢兢業業地學習“孩子什麼期的時候,父母親該如何如何”這一類高深的學問,我們努力去“適應”孩子,生怕會傷害到他們的心靈。
可是最近聽到兩件事,我直覺地感到不太對勁兒。一個才讀高二的女孩子,硬要母親替她做一件長禮服去參加朋友的舞會,於是母親就非常順從地花了一千多元新台幣滿足女兒的心願(事實上那並不是一個富裕的家庭)。女兒穿上晚禮服、戴上假髮,塗上母親的眼影膏、唇膏去赴會,直到淩晨一點回家。
假如是我,我想我不會順從女兒這種過分的要求。當然我也知道父母不能用武斷的、權威的方式阻止她,應該自問為什麼女兒會有這種要求和行為?為什麼她不明白這不是像她那樣年齡的孩子該做的?我認為不管我們聽到的外國年輕人如何“開放”(何況事實與傳聞還有一段距離),但是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社會形態,適應自己國家的環境,遠比不問好歹地學別人要更重要吧?再說歐美年輕人的獨立、勇敢,也是在“開放”之外的美德呢。
另一件是一個沒擠進大學窄門的女孩,經常在晚上和朋友通電話長談三四個小時,父母親都不敢阻止(或是捨不得讓她不高興)。落榜的孩子也許確實有苦悶要發洩,但是這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吧?就算是自家的電話,這樣毫無限制又怎能讓孩子有正確的打電話的觀念?落榜的苦悶如果用實際的行動來解決豈不更好?幫助她豈不比放任她更好?
我始終守著“愛孩子不是放縱孩子”、“愛孩子也不是讓他無法無天地撒野”的原則,我相信孩子從小就該有一些生活的原則要遵守。
不該做的事情就得堅持不讓他做,只要我真能瞭解他們,關心他們,我相信這種堅持絕不會傷害到兩代的親情。在一個有原則、有瞭解(包含同情)、有關愛的環境裡長大的孩子,我相信多半也不會做出過分不合理的行為和要求。現代的專家強調父母最好也在孩子面前扮演朋友的角色,我想做一個能對孩子“進忠言”的朋友,要比做一個光是說“甜言蜜語”的朋友,對他更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