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便利超商密度位居世界第一,再加上24小時全年無休,
儼然成為許多民眾的方便好鄰居,舉凡一般消費、代收帳單、
影印傳真或是沖洗照片,服務一應俱全,就連資源回收也能一次搞定。
以超商龍頭品牌7-11為例,店內採取以「量」計價(重量或數量),
家中廢棄許久的乾電池、筆電、手機,回收金額每件5元~150元不等,
同時還能做為購物金折抵當次消費,既環保又省錢,真可說是好處多多!
7-11資源回收一共包括:「廢乾電池」、「廢光碟片」、「廢筆電」、
「廢手機」以及「手機座充/旅充」等5大項目,
民眾只要將回收物交由門市人員進行秤重、計件,
回收總金額即可折抵當次消費。
「廢乾電池」、「廢光碟片」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
秤重每0.5公斤,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
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門市會退回給顧客,留待下次再回收。
舉例來說,廢乾電池若秤重1.3公斤,
抵用金將以1公斤計算,抵用金共計為16元,
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門市會退還給顧客;
「廢筆電」回收品牌不拘,每台可折抵150元;
「廢手機」回收品牌不拘,每支可折抵15元;
至於「手機座充/旅充」,每組折抵5元,同樣品牌不拘,
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您,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
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費、代售、香菸等商品,
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無法分次使用,
若回收物過多時,建議可分批進行。
▼ 7-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
7-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
回收項目
折抵金額計算方式說明
廢乾電池
每0.5公斤折抵8元
1~4號乾電池、水銀電池、鋰電池、手機電池均可;
工業用電池、汽機車蓄電池除外。
廢光碟片
每0.5公斤折抵5元
(註:0.5公斤約28片光碟重)
CD、VCD、DVD等光碟片皆可,塑膠唱片除外。
廢筆電
每台折抵150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硬碟等零件,
若電源線、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
廢手機
每支可折抵15元
廠牌不拘,須含有螢幕、主機版等零件,
若電池、電池蓋、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
座充/旅充
每組折抵5元
廠牌不拘,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
資料來源:7-11官網
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01/28383.htm#ixzz1oCrOs5G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