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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作者:
穎軒
日期: 2009.07.29 天氣:
心情:
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更新日期:2009/07/15 02:54 胡欣男/桃園報導
台灣緊急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上出現一篇熱門文章,指中壢市街頭有人將狗兒關在車內活活悶死,網友曾報警,但中壢警方卻礙於法令,遲遲不敢破窗救狗;網友氣憤地說:「制度殺狗!」抱怨警方只救人不救狗,輕忽狗命大小眼。
網站志工倪京台指出,十二日中午有暱稱「寶妹麻」的愛狗人士於中壢新中北路一處廢棄停車場,發現一輛銀色轎車內有褐色雪納瑞犬,疑似被主人困在車內,沒留車窗縫隙;當時炙熱高溫約卅五度,狗兒沒水喝快熱死,不斷拍打車窗吠叫,狀似求援。
「寶妹麻」告訴志工代為報警,轄區普仁派出所先查詢車號,聯絡位在屏東縣的車主,但該轎車實際為他兒子郭姓男子使用,雙方很久沒聯絡,只知道最近北上到桃園工作,而無法聯絡上。
警方礙於法令,擔心吃上毀損官司,不敢貿然破窗,且動物保護法也沒有類似強制救援的規定。
該篇文章十二日就已張貼,引起熱烈討論,甚至動身前往察看;附近民眾也被求援吠叫的雪納瑞犬驚動,停車場對面瓦斯行便打電話請消防局救狗,孰料消防局說:「救狗只能在開放空間進行,車內屬私人領域,沒車主同意不行。」
十三日凌晨,「寶妹麻」再度前往關心受困雪納瑞,這時小狗已經動也不動,縮在後座腳踏墊上,疑似活活被悶死。普仁所警員到場處理,聯繫消防局出動器材車破窗,雙方卻受法令限制,沒人敢動手。最後警方聯繫上郭姓男子,但打開車門時,狗兒已成冰冷屍體。
郭姓男子對警方供稱,他失業很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一人一車和一條狗就獨自北上,因工廠和宿舍都不能讓狗進入,他才讓狗兒先安置在車內,打算這幾天抽空找友人代養,沒料到車內悶熱竟然讓愛犬致死,他很難過,也強調絕非虐狗。
倪京台指出,警方處理態度讓人無法苟同,他認為應從動物保護法進行制度修改,讓警消有強制力能緊急救援,否則類似案例發生,警方依舊無所適從。郭姓男子將由縣府農業處約談,若有故意虐狗情事,將可依動保法移送檢方偵辦。
唉....可憐的狗!!
也可憐了那些到場的警員~
如果當時他硬是破窗救狗~
萬一車主回來告警察毀損那這位警員該怎麼辦?
也許有人會說的很好聽~
但捫心自問~若是自己是證人~
要求為了出庭作證必須向公司或是學校請假~
來回奔波~有多少人願意??
世上有多少人為了見義勇為最後自己慘不忍睹??
因為找不到證人~沒有證據!
批評別人時也該想想對方的立場!
或許警員的態度令人不悅~
但這是個人EQ問題~不該扯到此事吧??
如果能夠修改動物保護法~
對這類的規範強硬點!
也許這條狗現在還活著!
如果虐待動物的罰責能夠加重~
重重的處罰~我想大概沒人敢虐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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