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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認真的愛,分手後換回卻是依賴
作者: candy 日期: 2008.06.14  天氣:  心情:
分手很久以後,又談了一段感情,也沒有好結果。幾次經驗累積告訴我:「原來,太認真,會有問題!」
相較之下,覺得從前交往的每一個男友,雖然各有優缺點,但其實都不特別好、也不算頂壞。
只不過因為自己太認真了,所以總是覺得對方付出不夠多,自己愈認真,
愈是相對地凸顯出對方的不認真,於是差距逐漸拉大,終於到無法相處的地步。
事後回想起來,如果自己的心態可以放輕鬆一點,對彼此的互動看開一點,
也許就不會總是覺得對方做得不夠好、對感情不夠認真。
少一些挑剔、多一點諒解,兩個人才能溫柔以待。
沒有人能夠否決:認真,的確是個很好的態度;但是,太認真就會有問題。
生活會失去該有的平衡感,孤芳自賞使人際關係變差,對成功的期許想像過大,對挫折承擔能力相對減少。
對於某一件事情太認真,就會失去平衡感,生活的重心集中某一個地帶,造成全面性的傾斜,
甚至崩潰邊緣。痴情的人把愛情當作生活的全部、上班族為了拚事業而沒有時間和家人相處、
成績第一名的學生身邊卻沒有好朋友.... 這些都是太認真的人,一旦所專注的那個部分成果不如意,
沒有其他的力量支撐,整個人就垮了。愛情結束,記得放手,以最優美的姿勢。
被辜負的苦楚,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眉頭的鎖、眼角的淚、乾枯的唇、手心的汗、血液的浪,
在轉身的剎那,都變成無言的沉默。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
對方若無意義,哭鬧何用?當不成情人,也母須再做朋友。且讓對方在許多年後,偶然想起你,還會覺得內疚。
感情走到最後,分手就該灑脫,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的自由。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相愛和分手一樣,都必須是兩情相悅的事,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做對大家都好,彼此都用盡所有力量,
看著挽不回的愛,愈走愈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緣已盡,不甘心又能如何?
面對傷痛的當口,失意的人總是希望內心能夠早日平靜。偏偏記憶是個很具有叛逆性的小孩,
躲在每個人的腦海裡,愈不要它跑出來搗亂,它愈是不安於室,於是令人愈想愈不甘心。
相愛,就好像爬山一樣,體力再好的人,總是有累的時候,才會靜下心來歇腳。
在歇腳的時候,才會清醒地感覺到風很輕、水好甜、雲正飄。愛到累了,自然就會清醒。
清醒了,就會有決定。分分合合表示對方還經得起,關於所有愛的種種折磨。
曾自己想過,他如果願意回來一百次;我會原諒他一百次,那麼辛苦換回來的,
結果不是愛情品質的改善,而是無可奈何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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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28 22:17
他, 48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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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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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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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15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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