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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斷的 卻又間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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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當你發覺你變了
作者: 冰藍 日期: 2011.10.14  天氣:  心情:
當兩人相愛的時後

只想一昧 討好對方

遷就對方 附和對方

包容對方 無條件愛對方

勝過愛自己

等到有天回頭當你想做自己時

對方卻以為你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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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17 09:14
呵呵、謝謝
我愈弱、愈不行,我女兒就愈強大呢[:D]
 
時間:2013-07-16 23:17
不好意思,離題很遠了呢……
我是一無所有的爸爸,所以才要女兒自立自強。 [:#]
 
時間:2013-07-15 23:57
哈哈,人不敢承認事實,不能接受失敗,這才是值得羞恥反省的事。我常跟女兒說,失敗是很好的教育,一個人從失敗中學到的,比成功多得多。爸爸不怕妳失敗,只怕妳不能接受失敗(感情、友誼、學習、比賽)。所以她從小就很有勇氣,老師問誰要參加演講比賽(或其他任何),她不管會不會,都先舉手再說,哈哈哈!(所以害怕的人是我)
 
時間:2013-07-14 10:00
嗯,我對其他的人並沒有什麼期待。
會處理,只是讓名實相符而已,也避免人家不切實際的期待。

就跟同一個病,你看幾個醫生就有幾個不同看法
人會遇到什麼法官也說不準的
但這也沒什麼妨礙
連法官也幫不上忙,也理不清
就自己交代清楚,遠走他方
人的心是不會被捆綁住的
 
時間:2013-07-14 00:44
人不論能不能和他人好好相處,都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推測比較誰比誰得失多並沒有意義。沒辦法對另一個人保持最低標準的善意(不壓迫),是沒辦法奢言高標準的「愛」的。人對「愛」(護)與「要」(台語二者同音)的混淆迷失由來已久。

再說,在一起需要合意,不在一起竟也需要雙方合意?這是很荒唐的事。其實法律能做的只有財產權的釐清處置,而不是感情關係的准駁啊。
 
時間:2013-07-13 09:48
也許是整個環境、傳統,對離婚或分手立場並不友善或持平,談離婚率就像在說「失敗率」。

當然更可能是自己的問題啦,對我這種遲鈍的人,竟然要花十幾年才能想清楚……才明白感情更需要「知過能改」的勇氣。

其實分開都十年了,該蹉跎的也都蹉跎了,應該沒有什麼難度才對……但人家放話說不要離,就又被打敗了耶[:(]
 
時間:2013-07-13 09:11
哇、第一次看到這麼勇敢的話呢……

可是感情上的「知錯能改」,卻是最困難的 [:(]
 
時間:2013-07-12 21:34
不是應該積非成是,積重難返的嗎?
沒想到良心還是發現了……
難怪人家不認識你…… [)-D]
 
時間:2012-02-27 23:29
他, 53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4 15:42
她, 9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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