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在2004年時也曾提出過《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主張在「四不一沒有」與九二共識的前提下,以「台灣不獨,中共不武,雙方保證維持兩岸現狀五十年」的條件,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這項草案並曾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 2. 版主意見 換句話說,無論陳水扁或親民黨都曾提過類似建議,蔡英文當時還是陳水扁的陸委會主委,馬英九只不過順勢而為,藉機提出來而已。 他先拋出這個議題就是搶了先機,也自然而然冒著很大的風險。人民現在就應睜大眼睛 看清楚幾位候選人的真面目。任何人都該接受別人的批評與懷疑,但是反對者與批評者也必須提出自己的作法。如果提不出作法 也必須在下列選選擇一項: (1) 支持和平協議 (2) 主張戰爭 (3) 駝鳥心態,自我麻醉 (4) 其它 (請具體說明) 3. 台灣獨立 1945年之前 台灣是日本殖民地,不受中華民國管轄。由1945年至今天為止, 一直是中華民國國土一部份。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從1949年成立以來 從未實際統治過台灣;1945年以前所喊的台獨是脫離日本而獨立,1945至1949年 台獨是脫離當時統治中國大陸與台灣的中華民國。1949年以後 台灣獨立只是從中華民國中獨立而出。 幾十年來,主張與反對台獨的兩方人馬整天在文字上玩遊戲,搞意識型態,從未實際接觸到問題的核心。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台 (含澎湖)金門與馬祖的 一部份,如果某縣市有心人士想從中華民國中獨立而出,可以提出方案,要求當地人連署 集會 公投 甚至武裝起義;例如搞一個台北國 大安國或前鎮國。如果不喜歡中華民國國號國旗 ,可以在體制下 修憲正名 或者上山打遊擊 武裝起義。不要一手拿著中華民國身份證 、享受國民的權利、在憲法與法律保障下 競選公職,一手又侮辱國號、國旗。 台灣是地名 也是民間與國際間慣用敘述中華民國所管轄的領土的簡稱,但台灣不是國家的名號。改國號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依法行事。換句話說 想要正名就談正名,依法辦事 不必奢談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