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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斬桃花
作者: ∮JUDY∮ 日期: 2010.10.16  天氣:  心情:

斬桃花前 先找回自己

她的丈夫到中國發展,有次回來,跟她坦白他已「找到真愛」,要和她離婚。

朋友介紹她去家聽說很靈的公廟,去前她心想只要費用在5萬塊以內做法,

斬老公的桃花,她願意做。

後來師父跟她說只要5千塊,她還覺得有些賺到,心一橫,錢就花下去了。

命算多了,看出算命師們慣用的說法:「這是今世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

只因你們前生有姻緣。」

其中藏著一種邏輯:婚姻要幸福美滿,必須找到對的對象。


但是,妳怎麼能保證,當初妳精挑細選,找到這個「合適對象」,過幾年後就不會變調?

對方不會一成不變,對妳的感覺也在變,就像她的丈夫結婚多年後又宣稱「找到真愛」。


心理學家克莉絲亭‧沒妳渴(Christine Meineeke)寫過一本書就叫

《大家都嫁錯郎娶錯妻》,當初,熱戀時的神經化學作用,

會讓我們高估對方與我的「速配度」,等到從9個月到4年間的熱戀期消退,

「他(她)是不是對的人」就會成為心情的新焦點,挫折和失望接著浮然躍出。

幽怨感覺:「我怎麼會糊塗到跟這個人結婚?」

有行動力的便出發找外遇對象,立刻覺得找到真愛,
那是另一個「對的人神話」。

留在婚姻裡的,覺得自己的婚姻糟透了,自己是條可憐蟲,或要求對方改變,

塞進妳原來設定的「對的人」模子,然後引發更激烈的衝突。


其實,依賴婚姻對象來決定妳的婚姻、生活品質,就像把生命的遙控器丟給別人,

讓別人替妳決定命運。

婚姻的滿意度,其實是該「自我負責」的,放棄有個完美對象為妳打造的神話,

妳的快樂或不快樂,期待和情緒反應,都要自己來決定。


她後來想通了這點,和那個男人說,願意把「大老婆權限」讓出一年,

讓那個女人搬回家,她說:「如果一年後,還覺得她是你的真愛,我願意離婚。」


幾個月後,聽說那個女人有點抓狂了,婚姻原來不是她想的那般簡單。

而她嘗到單身生活滋味後,卻認真考慮還要不要這個婚姻。


【獻計】

我常在某間福德廟前看見年輕女子虔拜求籤,我不好去問她們求什麼,

是不是想挽回某個男人驛動的心?

我又聽說,在這些籤詩裡,「勸合不勸離」是原則。


然而,若求姻緣、速配或家庭,籤上應寫上:「不是沒遇到良人,

而是妳要為自己的心情做主。」

對不起,沒押韻,不過說出實話,是土地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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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7 22:43
他, 56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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