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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友見面
作者: 小魚兒 日期: 2013.02.03  天氣:  心情:
網友見面,有幾種關係:1,網絡戀人;2,普通網友;3,思想知己。

後兩種見了就見了,有可能從此來往密切,也有可能從此了無興致;靠近與疏遠,全看見面後是否投緣。而第一種,網戀的,“見光死”的比例非常高,原因就是文字聊天,甚至電話交流,都會有錯覺。人跟人不在一起,不需要四目相對時,總會有意無意的掩飾或抬高自己。

你們,肯定不算普通網友了。普通網友見面沒壓力,說見就見了,說掰就掰了,分手和翻臉都不會讓彼此多在意。思想知己見面後只會更融洽,因為彼此沒過分的要求,而且互相理解,早在認識初期的文字交流中,洞悉了對方的優缺點,見面只是加深友誼,別無他求。

只有網戀見面,才會忐忑不安。怕對方與自己心目中的他有差距,也怕自己不能獲得對方的傾心。網戀的人習慣了用鍵盤談情說愛,愛情建立在虛擬的幻想之中。一個很齷齪的男人,很可能一上網就成了倜儻灑脫的痞子;一個又懶又悶的女人,也可能一上網就幻化成高貴而典雅的美眉——文字的修飾作用是很可怕的。

再來說照片。有人看起來很帥氣,,但那照片極可能是上世紀的他,見面就容易大失所望,所以看照片是不可信的。如果見面前能視頻一下,那最好。因為視頻裡的人都很比較接近現實,只要視訊裡看著還OK的,見了真人就不容易失落了。

永遠不見,當然也遺憾。總覺得心有不甘是吧?是啊,聊了這麼久,還不曾碰面,就好像揉了很久的麵團,偏偏沒機會進蒸籠,少了這道程序,它就永遠成不了饅頭、解不了彼此的飢渴。可是饅頭即使搞到手了,也可能燙嘴,還可能成為負擔,多無奈啊。 自討苦吃阿。

因此我認為:要見面就見面吧,不過千萬別睡,只要不睡,還能保留一份珍貴的友誼。一旦睡了,完了,從此少了個知己,多了個可能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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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2-13 14:29
他, 39歲,台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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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10 01:50
他, 3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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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10 01:10
他, 50歲,宜蘭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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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6 12:57
他, 41歲,基隆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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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4 20:28
他, 4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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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3 19:26
他, 42歲,基隆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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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3 15:33
他, 42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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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3 13:51
他, 41歲,宜蘭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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