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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禁菸新法-政府乾脆不要賣煙
作者: 九天龍騰 日期: 2008.07.03  天氣:  心情:
禁菸新法明年1月11日上路,哪些地方是禁菸區,你知道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指出,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餐飲店、大眾運輸系統、學校、展演場地都不能抽菸。大專院校不僅室內不准抽菸,也不能叼著菸在戶外四處走,而必須設有室外抽菸區。


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指出,在工作場所的禁菸範圍包括,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機構、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室內不准抽菸。


大眾運輸系統上不能抽菸,學子出沒的區域更不能抽菸,包括各級學校、圖書館、實驗室、禮堂、展覽室、會議室、博物館、美術館,或是文化教育機構,供兒童及少年活動場所;娛樂場所如KTV、MTV、卡拉OK、網咖、運動場所、提供公眾娛樂場所,也得禁菸。


除了室內全面禁菸之外,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機構、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更嚴格定也不能任意叼著菸四處走,在室外也必須設有吸菸區,只能在吸菸區抽菸,但是部分場所是禁菸例外,如果有獨立空調加上獨立隔間,旅館、商場、餐飲業、老人福利機構,是室內全面禁菸但可設有吸菸室。

照這樣規定下去根本就沒有吸煙區,那我個人是覺得政府既然要規定這麼多的話,那倒不如乾脆就不要賣煙就好了,何必要這樣規定,全台灣有這麼多人吸煙,說到底政府還是要賺罰款的錢。政府也沒有那個膽不賣煙、只敢用罰款和一些規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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