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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看戲的隨風流浪~風玲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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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詢問好友們的意見
作者: 等看戲的隨風流浪~風玲 日期: 2010.12.11  天氣:  心情:


該來的還是來囉~

剛剛去朋友那邊  拿到以前住的那裡

寄去的法務程序通知信

嗯~ 手機的法務催討來了

應該就快上法院了吧

如果我一直不繳  也不與電信公司協議

上法院是必然之路

我準備不繳  因為那不是我打的

上法院就上法院吧~!

沒使用超過三個月 詐欺?

嗯~ 是的 沒看錯呢!

也的確有人因此被告過了

那手機也不是我拿去的

還好~ 手機機碼 跟通聯記錄

我早早準備好了留底的

就怕人不去繳費  準備好起來等著了

電信告我詐欺  那我要保護我自己

也得告人詐欺了

還好~ 所有的留言資料 我都留好了

戒指盒子 也還在  他送的三個戒指 也還在

問大家喔  您們覺得  我是真該姑息  然後自己認帳

還是挺身出來為自己要回公道?

號碼是某人使用的  手機也是某人拿去的

當初某人拍著胸埔   說保證會去繳費

結果一用三個月全都沒繳費

甚至連手機也不還回來

金戒指 我不打算要回來了

但是這手機費 我不可能再自己負擔吃悶虧了

而今早就沒啥關係了

我想 仁盡意至了   別人又不對我仁義

那我還要去惜情嗎?

起床後 看看您們的意見

這詐欺是公訴罪  

看對方是要馬上去繳清掉

還是真的要等在法院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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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1 11:11
他, 61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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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9:16
他, 55歲,台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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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8:11
他, 54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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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7:05
他, 54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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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4:22
他, 52歲,台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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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4:19
她, 54歲,嘉義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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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4:05
他, 52歲,台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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