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心情頗亂,很多該想的不該想的都出現在腦內。
我從不想去忘記任何事,因為我知道記憶一直存在,忘記其實只是把片段擱下,或者埋藏了在一個我以為很遙遠的地方,然而它們卻不能安份,這些被荒廢掉的記憶就像頑童一樣,不顧我的感受硬是來打擾。
就在它們在打擾的時候,我會告訴自己去忘記,然後隨即為自己這個舉動感到可笑。
忘記是一種複雜的情緒,愈是想忘記,其實只是愈提醒自己記起。
很怕要自己忘記,說忘記都只是心不舒服才說出來的氣話,要是真的忘記,那會是一件很可惜的事,那些曾經歷過的事情,或喜或悲,都是僅能屬於我的,真真正正的屬於我,我所能擁有的事物已經極少,再要忘記,我想我的人生到頭來可能只是一片空白。
忘記某些事,往往是愈想忘記的片段才會愈是記得清楚,因為忘記的同時,就是先得把事情想起,然後再用力去忘記,也就等於用力的按住淌血的傷口想止痛一樣,愈來愈痛,可是痛到某一個程度,就會感受不到痛,雖然傷口仍在淌血,可是痛卻變得可以忍受,或者只感到一陣麻痺,而感受不到痛了。
這時候,我會以為自己痊癒了,不再痛了,所以我永遠都喜歡做著同樣的事,痛就讓它痛個夠,反正痛極反而就不痛了。
在這個時候,我就不想去記得,只要傷口仍在淌血,來日再掀起的時候,仍是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