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0,14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歡迎陳水扁~貪汙扁來告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瘦肉精的美牛vs.抽菸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舉證責任的例外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2.03.28 天氣:
心情:
舉證責任的例外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第282之1條
當事人因妨礙他造使用,故意將證據滅失、隱匿或致礙難使用者,
法院得
審酌情形認他造關於該證據之主張或依該證據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前項情形,於裁判前應令當事人有辯論之機會。
第345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
法院得審酌情形認他造關於該文
書之主張或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
下午去高院開民事庭...
我們只能證明
被告開立不實發票 作不實的收支明細表~作假帳
申報不實營所稅...虧損都是不實的!!!
其他???
法律不強人所難啊!!!
標籤:
瀏覽次數:
222
人氣指數:
2822
累積鼓勵:
1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3
歡迎陳水扁~貪汙扁來告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瘦肉精的美牛vs.抽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