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念解析
強制執行證明書拿到後,接下來呢?
拿到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代表您對債務人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接下您要找出債務人的財產在那裡;如對方完全没有財產,您的執行名義就英雄無用武之地,判決書也成了廢紙。 到國稅局,憑著您的執行名義,花五百元,就可調出對方名下不動產、車輛、股票,再花五百元,調出他的報稅資料,銀行存款及何處上班全部現形,要查扣存款或上班薪水的三分之一,可供選擇。 但不動產因有銀行房貸抵押優先權,更要扣除土地增值稅...等國家稅金後,才輪到您的普通債權,要衡量市價是否遠大於抵押額及稅金,才有拍賣意義;否則忙了半年,最後被法院通知拍賣無效停止拍賣,再回頭查封其它財產,可就精疲力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