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丫嬤的家族裏... 我媽媽是排行老大...下面有二個弟弟... 也就是說有大舅舅、二舅舅之分... 而媽媽跟爸爸在他們能力範圍內...存錢買下現在所居住的房子.... 而丫嬤則是在分別買給大舅舅&二舅舅二個房子裏輪留居住... (固定每周六換一次) 話說... 在我高二的時候... 二舅所待的那家公司惡性倒閉... 欠了外面很多的錢... 原先我媽媽只肯幫忙我們幫的起的金額... 但由於丫嬤在鬧自殺...非要我們家幫忙(拿房子抵押)... 不然她沒辦法眼睜睜的看到她的兒子的婚姻面臨瓦解... 也捨不得他最疼的小兒子被債主討債... 所以媽媽因為這些原因... 進而答應丫嬤拿我們家的房子去抵押...借錢給二舅.. 當下也有寫下借據..... 不過借據上只寫400w..... 而利息&額外借出去的零頭就沒寫出來... (算整數)...
....待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