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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櫻花樹下
作者: 也來寫歌 日期: 2014.01.31  天氣:  心情:

櫻花樹下
2014/1/29-31

黃昏,我想下山。但開車前,先把對面的十幾棵櫻花看完,還去附近的第三櫻花林。

女兒特地上來,問我在那裡……

於是我們約在橋頭,一起去第二櫻花道,看去年相繼失去的兩個小白:狗狗與兔兔。

    ☆*☆*☆ *☆*☆ *☆*☆ *☆* ☆*

她看起來忍耐很久了……邊走邊說,她說:『爸爸!你要給我三個鐘頭講!』

昨天她和媽媽去看了莫內。她說有五個主題:『我先講給舅舅聽,預習了一遍唷!』

這孩子總是那麼努力呢!……只是人生待摸索的路還很長。我們坐在櫻花樹下,對著空曠的前方亮起的明窗與明滅的耶誕燈,聽她一口氣講完。

是聽她全部講完好呢?還是要適時打斷、問她問題?這是我永遠的兩難。

    ☆*☆*☆ *☆*☆ *☆*☆ *☆* ☆*

回到家,果然底牌就在桌上。

每半年我會收到她一張卡片。我最愛她畫的小女孩兒,到目前已蒐集了三個:從前年抱吉他彈唱的「小唯(平澤唯)」,到去年穿女僕裝的「黑貓(五更瑠璃)」,這張則是愛說『我很好奇!(わたしは、氣になります!)』令人無法抗拒的「千反田愛瑠」。

固然知道我愛這些動漫娃娃,心照不宣的:這些依次其實是她內心嚮往的人格特質典範,她都扮演過。我心愛的女孩兒,其實是把自己送我……

    ☆*☆*☆ *☆*☆ *☆*☆ *☆* ☆*

直到八點半開飯,果然有三個鐘頭。我新規定:「吃飯的前十分鐘不許看電視。」她從小的優良傳統,我試圖扳回一城。

罵小孩一次只能算一筆帳。同樣的,跟她談重要概念一次也只能一個主題。這次我選擇「如何面對所謂大師的作品,不卑不亢」。(很長,她的話就略了)

「莫內在台灣特別紅,也不知展過幾次了,依然年年人潮洶湧。」

「有人一再去看,但我覺得好好看一次也夠了。」

「妳如果問一個人對一幅畫的看法,他如果閃閃躲躲,強調所謂『每個人看法不同』……」我知道她已能有自己的看法:「那妳就可以調頭離去了。」

「繪畫是個最容易不懂裝懂的領域。」

「問題倒不在一個人大放厥辭,而是故作莫測高深。」

「一個作品一定有作者要用它表達的唯一『意思』,這妳已曉得。如果只能繞著他自己看見的種種『意義』打轉,這樣的人就不足與議。」

這小孩已能分清:眾人皆崇尚、天價的藝術品不代表比較有價值。你真的喜歡,才是真的「價值」。

「所以不必為別人的推崇而在作品前自卑、不敢批評。」自然,藉名作幫自己貼金也是不能恭維的。

「但也不能缺少敬意,任意菲薄。其實這只是自己知道不夠多。」能經久不衰,作者或作品一定有其被肯定的道理。

「其實大師的作品,不一定能讓妳看得上眼。一個今天看起來沒什麼的作品,在當時可能是開啟重要視野的里程碑。」

「因此,了解其國度與時代背景,才知道它如何推陳出新、開創影響後世的創作與審美的觀點,而建立他的歷史地位。」

「然後再把它放進古今作品大環境中,看它所主張的是不是夠重要、仍然那麼耀眼?依然深具啟示?」

「最後再把它放進妳的生命中,看看妳喜不喜歡它?它是否會成為妳生命裡少數的選擇,決定在此。」

然後陪她一起重看日劇《詐欺遊戲》……可看的東西很多。這小孩對我們看過為數有限的戲劇竟有如許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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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2-05 10:30
她, 54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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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2-05 10:50]:

我都聽她說什麼,再看可以跟她談什麼。

這小孩都說了,她們學校的老師她可以談的只有兩個。我不上道一點,也會被淘汰的啊……^^

 
時間:2014-01-31 17:51
她, 51歲,南海諸島,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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