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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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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尊重生命???肉體或靈魂???
作者:
阿輝
日期: 2011.03.02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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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現代社會.諸法多如牛毛.立法者,立委諸公們~終於通過"家屬.親人有權利在人已成"植物人"的狀況之下得以拔管{呼吸器及維生器具}埃~其實會通過此法,乃是健保級付中,此種急救的金額少者一.兩百萬,多者是一種慢長又無底洞的支出,最後還"拖垮"眾多親人時間.健康與金錢上的浪費,最鮮明的{北一女的王曉明}就是最好的例子與証明~由於我自許是位"修行人"在肉體生命上與靈魂之間差異上的了解,應該比一般人了解多多,植物人~用藥物只再維持肉體的運轉{又謂已往生},其靈魂已去"蓋棺論定"論一生功過了,生.死~只在一線間,死後還要"論斷的~也是依個人再世的一生為論"生.老.病.死~還有一個苦{靈魂要論定在生時的功過}是也~哈哈哈,不過~立委諸公們也算是功德一件囉!!! [:P]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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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10 12:04
她, 82歲,台中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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