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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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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01年法字第6000001號
作者:
未婚的男人
日期: 2012.01.06 天氣:
心情:
犯意
犯罪的故意知欲為必要要素這是我們摸六法所最基本的認知
而知欲的處斷
卻係因人而異
別說司法不平
難怪曾經呼風喚雨
叱吒法界的名律師
都黯然退至大陸
惟然千萬條法條
卻抵不住一條黃金
以前老師說
要我們不要忘了{心中的這一把尺}
他以沙漏為說明
沙漏內的沙子會自然順勢往下滴落!那我們呢
當我們專業太深太雜時
似乎我們都忘了
或許撿不回來
樸實平凡了
曾經歷練各種法律難題的名律師
最後也不得不說
錢玩得了法條
我無由推翻~
但我信任
只有一個~
真
刑法上的知欲
或許這些青天們能斷許一個真
惟民事法上的權利義務
卻是以誰說的最真為斷
是真非真
願上蒼 願主
佑法曹們
法眼認真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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