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以不起訴簽結後,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15日表示,這是司法對她做了一次最嚴格的檢查;她批評,國家機器不當使用政府的文件,甚至於變造政府的檔案文件,來刻意的抹黑一個候選人,這是最惡質的地方。
蔡英文表示,他們曾經做過詳細法律檢討,確保該案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而這次宇昌案簽結,蔡英文認為,是司法對她做了一次最嚴格的檢查(新頭殼newtalk 2012.08.15 林朝億、陳莞欣/台北報導)。 然而蔡英文只提法律問題,卻不敢提道德問題。只要對專業倫理有一點概念的人都知道蔡英文在宇昌案所作所為確實有利益衝突的嫌疑。試想過去哪一位官員下台後曾經馬上投入他在職時所推動的投資案件呢? 更何況審查投資宇昌案的國發基金的官員都曾是她的舊日部屬。 一個曾經競選大位的人本來就該有比平民百姓更高的道德標準,不談倫理道德只談法律層次的人恐怕難以服眾。 民進黨打馬時, 天天清算馬英九到底與富邦高層吃過幾次飯? 如果吃一兩次飯就難免有接受賄賂的嫌疑, 那麼下台後馬上投資自己全力推動的宇昌案,還申請自己過去管轄的國發基金投資,就沒有圖利自己的嫌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