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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11/21的日記
作者: 隨風隨緣 日期: 2008.11.21  天氣:  心情:
風來疏竹..風過而竹不留聲
雁度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轉載..債務人面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十大錯誤觀念

錯誤觀念三:負債原因不重要
正確解答:有些債務人認為只要去法院聲請更生就沒事了,從前的消費行為,法官並不會追究...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因為債權銀行會將您的消費情形依法陳報給法官...當法官認為您惡意消費或是過度奢侈消費...您的更生程序當然不會成功,更有一些代辦業者要求債務人刷卡支付代辦費用,陷債務人於[近期新增消費]的道德風險中,這樣的行為非常容易讓您的更生遭到駁回甚至將受刑法的追究,債務人不可不慎!

錯誤觀念四:只要符合法律條文法院一定會同意我更生
正確解答:錯,因為法律雖然規定只要基本要件符合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但是法官會依據您所提供的事證加以審視,並且會參考債權銀行提出的證據,綜合判斷您的聲請是否為"必要"如果法官認為您的聲請有"惡意逃避債務/不誠實/道德瑕疵/還款誠意不足...當然不會讓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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