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50706
 小奇-勞務管理師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特別補償基金-問與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特別補償基金-問與答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特別補償基金-問與答
作者: 小奇-勞務管理師 日期: 2012.07.26  天氣:  心情:
9. 問: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如果傷勢較嚴重,治療時間會很長,陸續支出醫療費用,但是保險公司人員告知,僅能申請一次醫療費用給付,是否正確?
答: 受害人原則上,只要在二年請求權時效內,醫療費用在二十萬元範圍內,可以多次申請,不會只能申請一次。如果有保險公司人員錯誤告知,可以向其車險理賠主管反應或申訴。
10. 問: 承上一個問題,申請補償金,是否也可以多次申請醫療費用?
答: 申請醫療補償金,原則上也同樣是在二年請求權時效內,醫療費用二十萬元範圍,可以多次申請,與申請強制險保險金規定是相同。
標籤:
瀏覽次數:61    人氣指數:61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特別補償基金-問與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特別補償基金-問與答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