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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卸任情人,請退位(轉載)
作者: 【♬冰戀星雪】 日期: 2007.04.24  天氣:  心情:
文/吳若權

『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

是要提醒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

而不是要『保持聯絡』!

照理說,情人之間,分手之後就該放手。

但是有些舊情人就是不肯輕易罷休。

分手而不放手,大概下列幾個可能的原因:

很單純地只是「做不成情人,

還可以做朋友」。

其實,已經分手的兩個人,既然做不成情人,

只要沒有變成仇人就好,

並不一定要繼續做朋友。

請記得「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

是要提醒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而不是要保持聯絡。

尤其,當對方已經有新的戀情,更不要聯絡地太過頻繁,

以免無意中傷了他剛剛要和別人建立的新關係。

**************************************************
看完以上的內容後

真的覺得很有道理

分手了就不該再糾纏不清

表面上說是可以再當朋友

但是也不能太靠近太頻繁的連絡

否則有了新的另一伴

也會傷害了另一個他(她)

覺得自己很念舊

所以時常把舊情人掛在嘴上

最後傷害了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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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08 16:13
她, 39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4-26 00:29
他, 39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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