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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對愛情負責
作者: 欣如 日期: 2007.05.07  天氣:  心情:

「我只是想單純的愛他,難道不可以嗎?」小宛痛苦地喊著。
 「不是不可以,只是他的老婆呢?又該怎麼辦?」好友提醒著。
 「我並不想把他搶過來,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而已!」小宛強調。
 「如果妳只是想和他在一起,這是真愛嗎?」好友問。
 「我當然愛他!」小宛語氣轉弱,有些心虛。
 小宛真的愛著那個「已婚男士」嗎?說真的,也許不!總聽人說:「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小宛如果真心愛著「已婚男士」,她又如何忍受情人與自己道再見之後,轉身投回妻子的懷抱?
 人性,其實是有那麼一點醜惡、自私的。「愛,不是佔有。」這句話,大概沒有幾個人做得到。因為,愛一個人,就會想擁有他的全部,說想不佔有,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女人,在理論上是比男人更渴望愛情的溫暖,如何能夠包容男人心裡還有另一個女人?
 與其說小宛愛著「已婚男士」,不如說她只是想要被人所愛。因為想被人所愛,所以遇上了「已婚男士」,就不去考慮他是否已有結髮妻,自私地沉溺在「愛情」裡,完全看不到對方妻子心中可能有的痛苦。
 這樣的愛,能長久嗎?如果不是認真地愛著,又何必去傷害無辜的妻子?勇敢追求自己所愛,是值得鼓勵的,若是不小心傷害了第三者,雖然無奈,但若真的能擁有幸福,也許可以放手一搏。可是,前提是,真的相愛嗎?
 未婚與已婚,其實是有著極大的差別。未婚時,腳踏兩條船或多條船,還可以解釋為「男未婚,女未嫁,多點選擇總是好的」;已婚時,代表著曾經對另一半許下承諾,如果無法遵守這項承諾,是否也該攤牌,不應該背著另一方在外「偷吃」呢?
 只是想愛他,並不是不可以,只是,如果真的相愛,就要愛得光明正大,不要偷偷摸摸地交往,最後,往往是傷害了最無辜的「元配」。如果「已婚男士」能對自己的婚姻負責,真的不愛「元配」的話,就離婚,然後認認真真地和小宛交往,這樣才是對愛情負責的做法。雖然或許沒做到對「婚姻」負責,但至少,不會用欺瞞的手段來傷害妻子。
 只是愛他,可以!但請對愛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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