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他,我必須搬離板橋.來制止我自己,已近瘋狂的行為,宣洩後的思緒漸漸的清明,我自知只要我離她越近,我目前絕對無法抗拒壓抑自己心中哪股強烈的慾望,我打開銀櫃的抽屜,入目的是店長留下的一張便條,上寫著老闆.房東明天要先來拿15000的房租,但今日的營收與3000元的零用金,加起來6000多元,在打開電腦查詢網路書店存在郵局內的金額,近8000元,全數加起來有14000多,我將櫃內的現金除零錢外全數取走.郵局的提款卡在我身上,我走到地下室,用最快的速度收拾了幾件換洗的衣物,就到一樓的櫃檯內等弟開車回來,
時間彷彿停滯凍結在那,一分一秒的都是那麼難熬,怎麼過了這麼久,才午夜12點多一點,心中一股焦躁,讓自己如坐針氈,打弟的電話,才知他包包在店內沒隨身偝走,而行動電話亦在包包內,當下只有一各想法.逃離店裡,逃離板橋,我真的已經坐立難安了,弟的鑰匙都沒帶,機車就停在店門口,在櫃檯留了張字條給弟,我關下鐵門僅容一個人彎腰才能爬入店內的空間,騎上弟的機車,心中一種踏實的解脫,如抓住了海面上能夠支撐我身體.維繫我生命.不至令我下沉滅頂的浮木,
但此時我真的已經無法在解釋我的行為,我與臺北的方向卻是背道而行.機車好像不是我在騎駛,機車如附魔了般的騎往她家的方向,再去看她一次,最後的一次,就最後的一次,這各聲音最終還是擊垮了我,我到了她家的樓下.我將機車橫停在她機車的後面,(已經是將機車停在馬路上了)撫摸著他機車的坐墊,望著她家已經漆黑一片的窗戶,我不知道我坐了多久,連巡邏的警車在我身後鳴起了警笛,我都枉然未知,對我酒測,對我怪異的行為.巡查盤問,搜查我帶的換洗衣物的背包,一無所獲,最後員警問我是不是有服食藥物或是不舒服,將我請上了警車帶回所裡盤問,另一位警員騎著弟的機車,尾隨在後,
我只覺得我好煩燥,好累,全身如虛脫般的疲倦,在警所裡看著強烈炫目刺眼的日光燈光,好像快要昏倒了,員警要求我驗尿,看是否有服食藥物,我拒絕,員警語帶恐嚇要我配合,不然要將我拘留一晚,再送法院,哪可將我搞火的,正好有氣無處發,算你們倒楣,我拿出了紙筆將他二人的姓名編號抄下來,對值班台的員警說,麻煩你全程錄影,我犯了中華民國哪一條罪,是偷盜呢.還是深夜遊蕩,還是妨害交通,還是吸毒服食禁藥,當場以現行犯補獲,你要告我哪一條,你信不信,我告你們違法濫權妨害自由,94年我活水書房劉起泗,就告過你們分局與所裡七名警官與員警,非法搜索妨害自由,你們用盡關係請托我一位哥哥說情跟你們和解,還請吃飯道歉.我連板檢的的二位法官檢察官都告了,所內三四位夜班員警都傻在那了,我開書店的,無聊時最喜歡看的就是六法全書ok,跟我講法我不會輸給你們,一陣沉默,低語商量,加一各出頭的和事老.我騎著弟的機車回到書店,
牆上的鐘已經快清晨5點了,一股強烈發洩後的平靜,我在電腦前玩著接龍,踩地雷,心中真的異常的平靜.一直到快早上11點,我升起了鐵門,店長11點45分才到,已超過我容許範圍15分鐘,(因為店長有時要跑郵局存款刷摺子,)我用不溫不火的語氣,雖然我差你們薪水,但不代表你們上班就可以任意而為,你們還是在上我的班,領我的薪水,就必須照我的要求標準作,又一各傻在當場的人,店長看著櫃檯內的錢,老闆...我拿的,你打給房東,我的談話內容如下,我欠你四月,五月的房租,加上六月,我算半各月給你,一共二各半月,你6月15號晚上來拿,你在囉說,我一毛都不給你,也不搬家喔,我就掛了電話,店長有點諂媚拍馬的笑容,在那拍手叫好,老闆你轉性勒,對嘛,這樣才向我以前認識的老闆嘛,
積欠員工薪水,我弟薪水,結算出來,告訴他們,通通6月15號晚上領,要幹也是15號晚上領,不想幹也是15號晚上領,隨他們意,想幹就照我規矩來,店長你去買二張大海報來,馬上將結速營業特賣貼出來,網上公佈,包含網路書店通通對折出清,感覺自己失去已久的豪氣與果斷的處事風格漸漸的回來了,我完全沒有再去想到她.也無暇再去想到她,我動起來了,我忙碌起來了,店長原本對我愛理不理的態度,突然胚變的客氣有加,禮貌尊敬,上各廁所,看到鏡中的眼神,雖然還是佈滿了血絲,卻已散發出堅毅自信的目光,不怕死的房東,拿不到房租,趕來在店內大聲的囂叫,我瞪了房東太太一眼,感覺到他與我雙目對視後.閃過一抹懼怕的眼神,也不敢再如此的囂張怒罵,反到她老公在跟我大聲小聲的,我懶的與他多費唇舌,
打通電話,5分鐘,管區員警來了,房東騷擾我做生意,五個人到店外協商.房東夫妻二七嘴八舌的訴苦解說,還不忘罵我酸我二句,我都讓警察說,順便跟房東夫妻二人說,你們在多罵我一句,我就多住一各月再搬,是你合還是我合,房東在管區的調解勸說下,也感覺我的態度變的如此強硬,也不想自討沒趣,就同意6月15晚來拿房租,我開二各半月她要三各月,我就說那就給你二各月,你再討價還價我就給你一各半月,妳要在敢諷刺罵我,我就只給你一各月再多住一各月,房東夫妻氣到發抖,轉身就走,我像無賴般的叫住他們,ㄟ,我有聽到喔,你們倆心中在罵我喔,這次就算了,再讓我聽到我就多住半年,(但房東夫妻倆好像也轉了性,在我門搬遷期間,送茶送水的,又送了我門一大堆急需要用的紙箱,確實也幫了不少忙,我也如期的6月31號將房子交還給他們)
店長已將結束特賣的海報貼出來了,也在啪賣網上打出廣告,效率之快,令我驚訝,我交待書店的事宜後,領出郵局內的8000元,騎著機車到台北去找房子,我的住所,讓我遠離她家地緣的住所,我知道,我今天的氣勢,是因為久經壓抑之情緒,突發宣洩之氣勢,絕難持續,氣竭之後,我勢必又會緬懷沉溺在她的溫柔中,迷戀中,如果你們曾經全心的付出深愛著一個人時,當他離開你後,哪種思念,那種傷痛,如梗於胸,如腸之糾結,如刀割體膚,如十指插針之痛,除非你沒真正的深愛過一個人,因為我幾乎拋棄了一切.甚至重創了人.但我也留下了所有,因為我認為我不需要,除了隨身衣物,為她,只要有她,我沒有做不到的,但三年多後我才知道我錯了,我錯的有多離譜,錯到一無所有的恐懼,我曾自嘲的說過,我將我的感情建築在別人的土地上.我耗盡了所有的精力,身家,最終卻無法使用,多悲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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