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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要??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離家出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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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瞬間悸動與共同感動!!
作者: 夢幻★ ̄暖暖 ̄★ 日期: 2008.12.14  天氣:  心情:
人與人間只要經歷共同的感動,真情就會持久。
一心一意想要獨佔對方,最後只能擁有一部份的交集;
如果放下私念把對方帶到自己的生活中,將能使兩人的關係更加密切。

有句名言~

愛並不是你望著我,我望著你;愛是兩個人一起望著同一個方向。

分享,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可以使彼此有歸屬感。

分享,藉由共同的喜好,可以輕易使情永遠相知相惜。

只要培養共同的話題,讓兩人在一起後依然能保有自己原本的興趣,

就能使心靈的泉水源源不絕的湧出。

別讓感情扼殺了原有的嗜好,也別讓自己在愛情中感到委屈。

創造共同的感動,就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真情,

別把忙當做藉口,只要有心就能創造。

兩個人可以一起做的事太多太多,

一起閱讀一本書,討論其中一段讓人印象深刻的篇章;

一起欣賞一部好看的影片,交換彼此的心得;

放場好聽的CD,和她一同聆聽,並且告訴她你最喜歡的曲子。

只要曾經擁有,就能永留記憶中。

愛不在於瞬間的悸動,而在於共同的感動。

感受別人的哀傷,可以讓哀傷減半;

分享別人的喜悅,可以讓喜悅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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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28 13:36
她, 4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2-17 04:54
他, 54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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