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742815
 美美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等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網絡世界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一個人
作者: 美美 日期: 2011.05.24  天氣:  心情:





真正愛一個人,要愛他的優點 、包容他的缺點,甚至連缺點,都會認為是可愛的
因為愛情不是考試,不需要要求100分
只有愛或不愛,無所謂好不好
愛的時候,當然好,但一旦不愛"了"呢?
或許一開始答應與對方在一起時,真的是因為覺得他好、對自己好
但久了之後支持自己繼續下去的理由,絕對不是因為他好或不好
而是因為我愛他:他可愛的樣子、霸道的樣子、迷糊的樣子我都愛
也因為那些好的和不好的,才成就現在我愛的這個他不是嗎?

愛情,無所謂好或不好,只有愛或不愛
所以分手的理由,是"找"出來的藉口
這就是為什麼愛一個人時,可以沒有理由的愛
但分手時卻總可以有理由:個性、家庭、累了、沒感覺了....
一切理由都是"找"出來的--為了降低自己的罪惡感
甚至是將責任歸給對方「就是因為你......所以我才會......」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標籤:
瀏覽次數:346    人氣指數:12266    累積鼓勵:59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等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網絡世界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06 21:21
他, 61歲,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07 03:13
他, 67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6-02 02:08
他, 52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31 11:36
他, 6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9 00:54
他, 62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6 00:24
他, 51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6 00:23
他, 44歲,台中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6 00:23
他, 44歲,台中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