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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外甥摔死 舅媽繳保費獲賠近億
作者: 蕪馨 日期: 2007.11.21  天氣:  心情:


據判決資料,古姓女子是林姓小兒麻痺患者的舅媽,林某生前共投保十家高額保險,在本案判決定讞之前,已有安聯、新光、法商佳迪福、南山、保誠等五家壽險公司依約理賠約三千萬元。


 亦即「好心」代繳保費的舅媽,已獲四千六百五十萬元理賠。若再加上尚未理賠的四家壽險公司,未來古姓女子可能因為「好心」,而有近億元的保費收入。


 九十二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十時,林姓男子駕駛特製機車上山採山薯,失足自峭壁上踩空跌落,躺在台中縣霧峰鄉桐林村民生路九三五號附近產業道路,經鄰居發現送醫急救,再轉院延至同年十二月十九日死亡。


 林某死亡後,代林某繳交保險費的古姓女子,以受益人身分申請理賠,結果,保誠等五家壽險公司對於林某是意死亡無異見,依約理賠。但國泰壽險認為,本案疑點很多,林某很可能是自殺或遭到謀殺,拒絕理賠。


 國泰壽險的質疑包括:林某患有小兒麻痺,且以幫忙做工維生,他單獨上山採山薯,並不合理。而且,他的財力有限,死前存款只有七千,卻自九十年六月迄九月,短短三個月內密集投保,年繳保費達十三萬餘元,保費大部分還是古姓女子以支票代為繳納,投保動機也大有可疑。


 小兒麻痺上山採山薯 業者質疑


 國泰壽險雖未直接質疑古女謀財害命,但警方確曾朝謀財害命方向追查,不過,仍查無實據。


 法院認為,國泰壽險的質疑,均確屬可疑;另外,林某的姊姊證稱:「林某住院期間曾甦醒喊痛,且告訴我是上山採山薯失足。」也顯與醫師證述:「林某自急救迄死亡,從未甦醒過。」並不相符。


 不過,承審法官認為,這些質疑的不合理程度,尚不足以認定林某是企圖讓古女詐領保險費而跳崖自殺,或古女是謀殺詐領保險費。








舅媽可以幫外甥投保嗎?我們所學的是"不可以"

保險法第16條規定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如果要被保險人都是外甥的話...保險公司就沒有話說..

如果要保人是舅媽...那保險公司可以合理懷疑詐領保險金..況且他向10家保險公司投保..確有疑點

但我覺得保險公司很奇怪ㄋㄟ因為我們在寫要保書時都要寫上被保險人的年收入..這是審核的第一關.(除非業務員謊報)

再來若有保其他家的醫療限額的部份其實他們都查的到....這是第二關(除非他沒保實支實付的部份)

既然這兩關都讓他過了...也核保了...且保費正常繳費....等到要理賠了..才把這些問題爆出來當然會給人不好的印象呀...不然一開始就不要承保呀....


或許新聞只是報導其中的一角..也或許我並不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不過這真的是我心中的疑問耶....


如果(我是說"如果唷")真的是一起謀財害命的例子..也只能說真的太天衣無縫了...連法官都看不出破綻來

我想公司一定會再上訴的吧...




ps: 為什麼我的背景圖出不來呀...有沒有熱心的大大教一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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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1-24 03:01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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