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8年,大學聯考失利的我,正式成為了待役之身。說失利其實是客氣了,正確的說法是,老子我去補習班根本就只有在混時間,也沒有好好上課,甚至有一次還因為上課時打瞌睡而跟老師起了衝突。還記得那是地理課,上課的老師是一個禿頭,上課極度枯燥乏味,當時我都會想那應該是他性生活不美滿導致內分泌失調,所以才會這麼無趣。那次上課照慣例我又是做一個頻頻點頭的『好學生』,正當我點到大概第75下的時候,老師的課本就飛了過來,砸在我的桌子上,還大喊了一聲"不想上課給我出去!"年少氣盛的我,當場書本一合就站了起來,不顧胖班導的阻止而走出了補習班。 像我這種唸書態度,如果都能考上大學的話,應該就叫做天理不容了吧。 放榜之後如我所預料的,連一間學校都沒得唸,可能只有貴死人不償命有錢就能讀的私立大學才會收我吧,但是家裡環境又不是很有錢,怎麼可能去增加家裡的負擔呢?於是我就在彰化市找了一份打工的工作,一面上班賺錢打發時間,一面等著兵單來。 我打工的地方是一間泡沫紅茶店,但是用當時比較時髦的說法來說就是茶坊。那間茶坊叫做摸魚,我去應徵的時候他才剛開半個月,老闆跟老闆娘很年輕,大我三歲左右而已,我去應徵的當天老闆娘就叫我去上班了,那是我出社會應徵的第一份工作,也許就是這次的經驗才會讓我有錯覺,誤以為工作很好找,只要我去應徵就有了,後來才知道,這一切果然都是幻覺啊.... 說到老闆和老闆娘,就不能不好好介紹他們一下,在當年我的第一份工作,他們很照顧我,對我很好,一直到他們店倒了人也跑路了的今天,我還是很感激他們。他們對我怎麼個好法呢?那時除了基本薪資以外,還有全勤獎金跟工作獎金,工作獎金是1000元,但是從我上班的第二個月開始,我的工作獎金就一直是2000元。至於全勤獎金,應該也是1000元,但是我都是領到1500元,重點是...我時常遲到,有時整晚沒睡隔天去上班的時候精神很差,有的時候上班上一上去廚房休息就這樣在廚房的椅子上睡著了。但是,我依然每個月領到比其他同事高額的工作獎金和全勤獎。我生日的時候,他們叫我去一間認識的服飾店買衣服,他們再負責去結帳,不是我生日的時候,他們也叫我去買一件外套,理由是天氣比較冷,要我去挑一件厚一點的外套,一樣是他們去付錢。 這種老闆去哪找?打著燈籠都找不著了吧?不過我常說一句話,人都是互相的。摸魚是兩層樓的平房,一二樓都有座位,但是外場只有我一個服務生,點單送餐收餐打掃都是我一個人負責的。當年點單可不像現在這麼先進,畫好之後到櫃檯按一下結帳就好了,那時的茶坊點餐都是要用二聯單的,服務生聽客人點什麼寫一寫才拿去櫃檯點餐,客人只要坐著裝死等上菜就好了。點餐之後就是準備上餐上飲料,店裡的餐類還包括火鍋,所以經常都可以看見我一手端火鍋另一手拿著托盤,托盤上還擺著滿滿的飲料,就這樣跑上跑下。因為我是上晚班的,所以經過了一天的忙碌之後我還要負責打掃。打掃的內容包括洗杯子盤子掃地拖地擦窗戶澆花洗冷氣網,每星期還要用沙拉油擦一次店裡的紅磚地,因為老闆說這樣紅磚看起來才會亮才會好看。 也許就是因為我這麼任勞任怨又沒有怨言,所以老闆才會對我這麼好吧。基本上我是不可能有怨言的,因為這份工作我做得很開心,當時我也不覺得累,上班的時候有冷氣吹又有音樂聽又有正咩可以看,還可以跟客人喇喇低賽,老闆人也很好,吧檯的同事也都是年輕人,大家都相處得很好,所以即使工作內容很辛苦,我卻也是甘之如飴,更何況我還在這裡交到了女朋友..... 她的名字叫小君,時常和另外一個女生出現在店裡,每次都坐在靠窗的位置,點的都是水果茶,沒有一次例外。每次她來的時候總是會對我點頭微笑,當我去問她水果茶要不要回沖的時候,也總是給我一個燦爛的笑容。在我某次休假之前,我們的關係一直維持在點頭微笑的程度而已,因為她看起來就是很有氣質,所以我跟她的互動也就只有氣質路線的微笑而已,對她的了解只有她唸彰化師大,每次跟她來的女生是她的學妹,僅此而已。但是就在某天,情況出現大轉變。 那天我休假,跟之前一樣,休假沒地方去還是跑回店裡,只是休假的時候不用做事,是回去當客人的。我坐在店裡最中央的位置,那個位置通常是老闆或是超熟客在坐的,所以我回去都會坐在那邊跟老闆或熟客喇賽。偶然間我回頭,發現小君就坐在我左後方,她也恰巧看見我,她一看見我就露出一副很開心的表情。 『你今天休假阿?』 『是啊。』 『那要不要過來一起坐?』 『可以嗎?妳跟妳學妹一起坐不是嗎?』 『沒關係啦,一起坐阿!』 但是我明明沒有看見她問學妹的意見..... 就這樣,我們莫名奇妙地認識了,是那種真正的認識。我對她有了更多深入的了解,她是彰師大生物系,從小學鋼琴,所以也有鋼琴老師的資格,英文也很好,所以她的打工就是當補習班的英文老師,也有在玩樂團,曾經得過某個比賽的中區最佳鍵盤手.........人長得漂亮,身材也好,168的身高很難讓人不多看她一眼,這樣優秀的一個女孩子,竟然會喜歡我這個高職畢業,小她兩歲,除了講話沒有其他一技之長的臭小子,我自己也是百思不解。但是事實就是,在我那個休假日之後,她就時常約我出去,有時是去逛夜市,有時是去吃飯,或是她們樂團有表演的時候就問我要不要去看。加上學妹不斷在旁邊敲邊鼓,傻子也知道她在倒追我,所以有句話說得好『女追男隔層紗』,我們沒有經過太多時間就在一起了。 就這樣,那半年的日子我過得很快樂,工作很開心,有個不錯的女朋友,朋友也很多,那時我還是個愛交朋友的小鬼,附近茶坊裡面的員工我幾乎都認識,因為那年代沒有太多休閒娛樂,所以沒事就喜歡到處去串串門子,也就這樣認識了不少朋友。放假的時候就帶著小君四處去玩,月初去九份,月底又跑去墾丁,總之就是形影不離這樣。過著這樣充實又快樂的生活,讓我幾乎忘了自己還要當兵這件事,直到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