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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快樂吧
作者: 正常交往 日期: 2013.04.19  天氣:  心情:
新聞大頭條,最近除了美國的大爆炸,這裡炸那裡炸一點的,也炸光看新聞的樂趣~~~ [)-D]

讓我都不想看到底今天又是哪裡爆炸,炸的淒涼和心碎,這就是想要當老大的代價~~今天禿然看見頭條(城林戀告吹)

看見女方在接受訪問時候的落寞,忍住眼淚在眼眶打轉,真的事令女人看見都心痛萬分,交往七年卻又殺出個小三

於是臉書上一堆人留言撻伐, [X(]說城是個負心的人,氣憤多於讚嘆了,畢竟7年來從來沒有對外公開正式的承認過~

不知道是因為偶像的包袱還是有其他的因素,但是這幾年偶像也不是這樣流行了,而且粉絲團們也越來越有素養~~

以致於不必盲從,就算是偶像也是個平凡人塑造成為兒已~~ [(-|]

單從女性的角度來看~~真的有點委屈。因為交往的時間很長ㄟ,沒有正式的承認那就是意味著偷摸,沒有光明正大

一個男人不給承諾沒有要負責任,擺明有錢就有人會上門來討好,這也就是未免太那個了~~~~~ [:-x]但是

能怎麼辦呢??強求一段(苦非苦,樂非樂)<<(男方說有些人有些事<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能放下是最好依歸, [:o?]這是禪說~~

也許,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無法清楚知道內幕,也許過幾天又活回來了˙˙演哪一部片都不得而知~~~

若是真是分手了˙˙我想離開不適合的人,也許可以送她唱一下梁靜茹的~~~分手快樂~~~祝妳快樂~~

妳可以找到更好的。


但是絕非鼓勵常常分手,我個人還是主張能牽手就不要輕易的放手,因為人生有幾個7年呢? [;-)]下一個不一定能更好~~~

好好善待身邊已經擁有的人~~做個惜緣,惜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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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1-18 00:12
他, 60歲,台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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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31 04:47
他, 4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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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26 01:33
他,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8-25 18:57
他,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07 05:37
他, 58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06 08:49
他, 58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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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1 14:27
他, 58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4-22 18:26
也許那雙舊鞋真的很糟糕也不一定喔 [:)]
 
時間:2013-04-22 18:09
感情的事很難段章取義 開口說分手的人不一定是錯的喔 [:)]
 
時間:2013-04-21 00:21
他, 99歲,屏東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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