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民眾黨利益結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學歷和程度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洪仲丘遭虐死案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限制擇友條件?
作者: 獨孤求敗:民眾黨利益結合 日期: 2013.07.25  天氣:  心情:

限制擇友條件?
--喜歡吃嫩草?小心觸法唷!!

擇友年齡:15到20?

喜歡吃很嫩的嫩草?
小心觸法唷!!!

自我設限?亂填?
還是~You are asking for trouble?
自找麻煩?[:-|]

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特別規定:
刑法第227之1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注意
刑法第229之1條!!!


很多人擇友條件限制一堆?
怎樣?妳(你)條件很好?
十全十美?見鬼?農曆7約到了~
阿飄~~~~~~~~~~

ps.
刑法第229之1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標籤:
瀏覽次數:339    人氣指數:6839    累積鼓勵:32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學歷和程度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洪仲丘遭虐死案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27 17:18
她, 52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7-25 17:52
她, 52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7-25 14:53
他, 50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