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犯錯或犯罪的最好辦法是改變目前報賬與報銷制度,只要教授或研究人員不接觸金錢,就不會發生這種問題。我在美國讀書、工作前後二十年,從未經手過金錢。我們做研究 買設備 藥品時,只要開單向校方或公司申請就好。台灣的學校與研究機關的總務 會計人員都是大老爺,他們只是站在監督而不是服務的立場,因此 每個教授與研究人員都變成校內中小企業主。自己申請經費、報帳,直接與廠商與金錢接觸。久而久之 就會出問題。 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學美國的做法,由學校或系院專職人員統籌辦理。 1. 教授貪污與制度陷阱 聯合報 十多名教授涉嫌使用假發票核銷,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全台仍有一百廿多名教授涉弊,正由南北檢偵辦中。對此,教育部門為教授求情,希望從寬處理;但法務部門則認為,利用職務詐取公款納入私囊就是貪汙,沒有模糊空間。
國科會官員說,擔心教授遭起訴會影響政府攬才計畫;此語,完全是不知所云。揪出不肖教授,不僅有利學界新陳代謝,也有助端正學術風氣,怎會影響攬才?最嚴重的是,政府明知補助制度已變成學界的道德陷阱,卻只會坐在那裡求情而不設法改進,那才是這場弊案的大遺憾。
「其實檢方非常『禮遇』學者」,檢方表示,去年五月展開偵查行動前,檢方就召開專案會議討論,確立「不要殃及無辜」的辦案原則,不要讓單純協助教授從事專案研究計畫的研究生助理,「變成第二個或無數個余文」。
在這一原則之下,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有廿多名研究生助理,只是單純跟著教授作研究,用不實單據協助教授報銷,本人未獲任何不法利益,檢方全部網開一面。
檢方這次起訴有十二名教授、三名研究員、二名助理,其餘是廠商及業務員。被訴的這兩名助理,都是「正職的行政助理」而非兼職的研究生,都是教授與廠商接觸後,指示他們配合廠商拿不實發票核銷,並經手「預放款」的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