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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0/04/05的日記
作者: 惜 福 日期: 2010.04.05  天氣:  心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有為法 像是交通工具

當你到達了 妳就是 法界藏身

人有隔世之迷 你一出世就是迷地了

請問你需不需要法門來讓妳從迷地到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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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乘舟(法)渡海 到達彼岸了 是否還需要念念不忘舟(法)呢!

雖然不執著於法,然而也不會捨棄於法!

當您置於法界之中,自然而然不會去執著於法,當然也不會離開於法,而成就自然 法界藏身 !

法界藏身 無論身置何處,處處充滿法喜,處處成就法喜;處處皆是淨土、處處成就淨土!

人之性為人身之總樞紐。神經、五官、百骸之大源頭。萬法惟心,而性乃心之源本。此性寂然不動時,靜含蓋萬德。故,人果 「一性圓明」,則萬德莊嚴,一切妙智慧所以由心性悟出,一切妙功德,所以由心流出,此意也。

此性感而遂通,發露為真五之性,「仁 義 禮 智 信」五常德之天德;顯為「惻隱 辭讓 羞惡 是非 信實」之及萬德。

若捨棄了 自然道心也隨之退了!

修行(修心養性)者,令人覺得惋惜的莫若是有了自滿或有了邊或有了界了吧!

惜福自勉亦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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