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0,14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綠色奇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心付出 彼此相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想離婚?不想再婚!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3.09.22 天氣:
心情:
想離婚?
--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的事由!
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問這個問題
(這問題 我日記上早談過很多次
老實說
問得我都煩了!!!)
--老公不簽字離婚 但她想離婚!!!
改天把這篇日記~放到我自介上!!!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
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很多人想離婚 有人想結婚 有人不婚 有人想再婚
~當然 也有人不想再婚!!!
人是否結婚 再婚 以及是否生小孩
~乃人生的選擇問題 沒有對錯可言!!!
人生~很多事 都是相對的!!!
並沒有絕對的好或壞 通常~各有利弊!!!
應遵重當事人的意願和抉擇!!!
網友問:他老公喜歡賭博 可否訴請離婚
以及請老公負擔小孩的扶養費 監護權等!!!
常看我日記的人~都會答覆這個問題!!!
By the way,
我國的離婚 採破綻主義和有責主義!!!!!!!!!
ps.
說賴清德是德神?
網友和刊這則"新聞"的綠色雅虎奇魔~
都
讓我覺得莫名其妙!!!
無聊至極!!!
想造神?
不善治水 很會噴口水的賴清德唸了兩次大學
--
第一次連醫學系都沒考上!!!
他有那麼神嗎?
當完兵 靠加分~才考上成大醫學系!!!
你知道嗎?
賴清德若想和我辯論或談法論政!!!
獨孤求敗隨便轟他兩句
~恐怕
他就啞口無言或語無倫次
了!!!
標籤:
瀏覽次數:
303
人氣指數:
7283
累積鼓勵:
34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2
1
綠色奇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心付出 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