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了以前同事小孩在市公所拍的結婚登記影片,
發現該市公所給新人拍照的背板上寫著《詩經》-〈邶風‧擊鼓〉的一段文字: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感動莫名,心中萬絲遺憾油然而生,
人的一生,若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何等幸福啊!
但是人生,卻總要面對種種的「求而不得」,
常常你「必須」視之為人生常態,而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人呢?
是否能真正輕易的跨越過這求不得的無助感,大概要靠智慧與修行吧!
哪天能參透「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真義,就能辦的到吧!
雖然《詩經》-〈邶風‧擊鼓〉的這一段話,在原文典故的意義並不是愛情故事,
而是同袍對話,不過,現代人就要用現代人的想法,用久了,就是了。
盼所有有情人皆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