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67581
 窩愛蠶豆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黑心管委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生活常識匱乏的法扶
作者: 窩愛蠶豆酥 日期: 2025.01.07  天氣:  心情:
剛帶媽媽去找法扶的律師諮詢回來.我想阿!! 如果對方找的律師水平跟她一樣,我可能就不用太擔心了?! 也不知是因為金額太小不上心,還是真的就這麼不食人間煙火,一點常識都沒有.....
當我說管委會可以從外部水錶關閉漏水時,她說"不是你家裏面水管漏水嗎?為什麼可以從外面關???" 當提到要保存證據證明對方延遲通報時,我說要保存我們房子門口外的攝影機,這律師又說不是,是要保存泡水電梯內的攝影機畫面......@@ 我真的好無言, 能不能有點基本常識?!
所謂的電梯不是只有載人客箱的部分,泡水的是底部的機坑好嗎?! 那裏哪可能有監控攝影機?! 而且是要證明泡水與我們房子的關係,你保存個電梯內的畫面是能幹嘛?!
你這律師根本弱爆了好嗎!! 還好是免錢的,不然.....
還說我跟她爭論......我只不過是想告訴她很基本的常識與邏輯.
這表現一點也不像有受過法學素養,比較像是跟鄰居阿罵對話.幫助不大.
她的結論很簡單,反正是管委會想跟我們索取賠償,金額也不大,我們就被動等著看對方出招就好了,想主張雙方對泡水有共同的責任就去要求保存監控.......
照我個人的想法,監控鏡頭未必有照到,而且要管委會保存等於是提醒他們記得滅證.所以我不打算把這當作主要訴求.還是以電梯是否有損壞為焦點
標籤:
瀏覽次數:15    人氣指數:15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黑心管委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