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指謫他人管理方式, 必須先檢視. 確認自己先前的管理沒問題,
若認為續任者的改革管理方式不妥, 至少要先去了解續任者做出改革決定的理由後,
確定方式不當才來當眾發飆指責,
逼得只能甩出證據來打臉前任的管理不當, 這不是自找難堪嗎?
還有臉在群組雞雞歪歪, 荒腔走板的嘮叨個不停,惱羞成怒地甩鍋,
竟然可以狡辯的說, 遲交好幾個月停車費的數十個住戶, 最後有繳清就不算問題?
(遲繳住戶最長有8個月沒繳, 還是會計人員東催西催才來繳清),
真是笑死人的遲繳認定邏輯, 與大眾的認知還真是不一樣,
竟還要我這新財委去訓斥對方/追究責任, 去深入了解對方遲繳的原因...
老娘看到這種無俚頭的瞎扯, 不溫不火回他: 我沒要追究, 提出的是改進方法,
防止未來發生相同的情況,
若想要追究住戶遲繳, 那也是前財委要去做的,因為是他任內發生的事情 ...
對方還是繼續群組裡嘮叨說不停, 真是死要面子的盧,
(私下想, 這人怎搞不清楚狀況, 真能追究, 也是前財委, 督導.稽核不周需負最大責任, 不是嗎? )
當然老娘沒寫出上述的這段話.. 還是給他留點面子...
最後這前財委, 終於願意回歸理性對談, 道出: 吾意用詞不該有質詢口氣....
(認為老太婆po 出證據打臉後 還繼續長篇幅文字點出問題..砲火四射, 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唉 ! 真是作賊喊抓賊, 到底是誰先惹誰啊),
老太婆與這種死要面子的男人交手次數不少 ,
能屈能伸, 回對方: 讓你有此不好感受的誤會, 在此抱歉, 我只是就事論事,
不針對個人, 也沒要追究誰, 大家往前看, 解決問題, 避免再發生才是我們該做的
對方才終於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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