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之後 跟朋友聊到了靈魂﹐ 我說我一向覺得靈魂這回事﹐ 其實是由我們出生到死前的一組記憶體﹐ 那些記憶﹐支配著我們的性格﹐ 影響著我們的行為﹐ 沒有它﹐我們不過是同樣一般的肉體。 對於見鬼或是投胎﹐ 在我的理論裡面只是一個肉體搭上了 某個在虛無之間長存的記憶組﹐ 就這樣子而已。 對於我來說﹐記憶便是生命了。 在一切海枯石瀾﹐天荒地老以後﹐ 能留下來的便是記憶﹐ 不管是本人的記憶﹐或是在別人心中的記憶﹐ 而我們每一個生命﹐ 就是靠這裡一點那裡一點的記憶而拼合累積存在著。 所以囉﹐假如你說你很想遺忘某些記憶﹐ 其實你還不懂那份生命的重要性﹐ 真的﹐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回憶﹐ 也是獨一無二的把你變成現在的你的生命過程。 然後呢﹐我會說﹐ 假如你真的很討厭一個人的話﹐ 你給對方最大的懲罰並不是去恨他﹐ 而是去遺忘他。 因為當你成功遺忘一個人的時候﹐ 就是把對方生命的一部份抹殺掉了﹐ 他的生命﹐將會因為失去了你那一部份的拼圖﹐ 從此變得不完整。 所以﹐我不會輕易遺忘﹐ 頂多﹐也不過是一時想不起來。 12:07am 圖片轉載自網路 P.S.如不能按動鼓勵,麻煩請你們在自己的日記按切換閱讀, 再去我的日記給我鼓勵。謝謝!^^